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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否需要设立 COVID-19 国际调查委员会?第二部分

Posted: Sun Mar 02, 2025 10:43 am
by roselin97876
 

在第一部分中,我讨论了 COVID-19 国际调查委员会可能涵盖哪些类型的任务以及谁可以建立这样的机构。第二部分探讨了谁可以加入委员会、委员会的工作如何组织以及是否可以说服各国真诚合作。

国际委员会的组成应该是怎样的?

新冠疫情委员会应该由国际律师、前政客和外交官还是国际官员组成?公共卫生专家和医生、经济学家、人权活动家、商业和技术领袖还是行为心理学家呢?考虑到多样性、专业知识和功能性之间的潜在权衡,委员会 克罗地亚 Whatsapp 号码数据 的规模又如何呢?

许多调查委员会由三人或五人组成。有时,他们会得到秘书处的支持,秘书处可能是临时招募的,也可能是从现有机构(如纽约的联合国秘书处)“借用”的。委员们还可能得到由科学、军事或法律专家组成的顾问小组的支持。拟议中的 COVID-19 委员会具有前所未有的性质,它要完成一项涉及多个司法管辖区和问题领域的艰巨任务,这表明需要一个创新的结构。然而,调查机构的组成不仅关乎委员们可以为这项任务带来的专业知识、经验或声望。它还涉及这些人是否能有效地管理一个由调查人员和分析师组成的小型官僚机构。  

起始模板可能是一个由五到七名成员组成的小组(规模足够大,可以容纳一定的地理、种族和性别多样性),并由来自不同领域的多位专家组成的更大的“科学顾问小组”提供支持。可以要求各国和国际组织指定个人担任委员会的联络人或官方联络点。如何组织委员会的资源、在报告中包括哪些内容以及如何传达这些调查结果仍是委员们的特权,这些决定将由聚集在一起的专家和专家提供信息。